政协第十届诸城市委员会
关于开展政协委员服务社区活动的意见
(2017年3月2日市政协十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)
为充分履行政协职能,使全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更好地服务社区建设,市政协决定开展政协委员服务社区活动,现制定意见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开展政协委员服务社区活动,要结合学习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,立足政协工作实际、发挥政协委员优势,坚持“点面结合、全面铺开,关注民生、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入基层、接地气,用己所长,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努力为推进我市“三区一城”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二、参加人员
全市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。
三、服务形式
在16处镇街(园区)设立政协委员服务组, 16个市直委员活动小组的组长担任服务组组长,各镇街(园区)党(工)委副书记或是政协委员的副主任担任服务组副组长,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委员服务社区活动。全体政协委员分到16个镇街(园区)服务组,每名委员固定联系一个社区,坚持小组服务活动和个人服务活动相结合,通过开展经常性服务活动,使政协委员服务活动遍布全市208个农村社区。
四、工作要求
全市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,要根据政协委员服务社区名单安排,按照《政协委员服务社区工作制度(试行)》要求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到社区开展服务活动。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,坚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,与党委政府同步合拍;从工作上付诸行动,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活动;从纪律上服从安排,严格按制度要求办事,确保服务社区的各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。
五、组织领导
政协委员服务社区活动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进行,纳入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核,由市政协办公室和相关委室共同负责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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